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
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鄂州市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是常委会机关的统称,包括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5个专门委员会,办公室、研究与法规室、2个工作委员会、纪检组,各专工委室下设科室。
主要职能职责:
1、做好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
会主任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2、服务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调研。
3、服务常委会视察、调研以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和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4、服务常委会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
5、做好议案和代表建议督办工作。
6、服务常委会依法规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7、服务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8、服务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9、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各类信息资料,做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工作。
10、服务常委会开展人大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
11、编印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编印《鄂州人大》等内部刊物。
12、整合人大信息,为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供决策建议。
13、做好来信来访受理接待工作,加强对重点信访件的交办督办。
14、做好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
15、推进人大信息化工作。
16、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17、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18、加强市人大机关自身建设。
19、负责落实办理市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人员基本情况
编制人数51名,财政供养人数93名,其中:不占编市级领导6名,定编人员46名,离休人员2名,退休人员39名。
二、收支情况
2015年测算部门总支出 1195.41 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41.6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77.39 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性支出 263.5 万元。
4、项目支出 412.86 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195.41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比2014年预算增加109.52万元,增长10%,安排情况如下:
(一) 基本支出782.55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139.66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 2015年预算单位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2015年新增人员费用。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41.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7.3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3.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支出、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 项目支出412.86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31万元,减少6.9%,主要原因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项工作支出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