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宋光亮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项萌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岳鹏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柯冰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刘文俊的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徐武港的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宋光亮的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刘岳鹏的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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