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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共识 依法防治扬尘污染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法规发布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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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2025年8月29日经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25年9月25日经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于2025年12月15日施行。该《条例》的出台,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支点建设、保障公众健康的又一重要法治成果。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花湖国际机场、武汉新城等重大项目的加快推进,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工业生产等活动日益频繁,扬尘污染已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困扰市民生活的一大突出问题。群众对“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期盼越来越迫切,对扬尘治理的呼声日益高涨。尽管此前我市已出台《鄂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并在扬尘管控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治理措施不够系统、执法依据不足等问题,使得扬尘治理成效无法完全满足群众期待。《条例》的出台,正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从地方立法层面为解决扬尘污染这一“老大难”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它通过明确防治原则、政府职责、部门分工、各方责任以及具体防治措施,覆盖扬尘从源头防控、过程监管到末端治理的全过程,为依法、科学、精准治尘奠定了坚实基础,对我市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实施是我市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之一。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坚决扛起牵头责任,协调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住房和城市更新、城市管理等责任部门,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更严的作风,全力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切实减少扬尘污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为谱写鄂州绿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推动社会共治,凝聚全民参与“同心圆”。《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一方面,呼吁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通过12345热线、12369环保举报平台等渠道,反映身边的扬尘污染问题,成为扬尘治理的“监督员”;另一方面,走进企业、社区、工地,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利用世界环境日、科普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亮点和重要意义,鼓励大家自觉履行防治义务。最终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扬尘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细化全过程防控“措施网”。《条例》针对扬尘产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规定了极为具体和具有操作性的防治措施,构筑了一道严密的扬尘“防控网”。在建设工程施工方面,要求设置围挡、物料覆盖、路面硬化、洒水降尘、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等;在物料运输方面,规定车辆必须密闭、按规定路线行驶、冲洗干净方可出场;在物料堆放方面,要求密闭或覆盖、设置围挡、硬化场地、配备冲洗设施;在道路保洁方面,提倡机械化作业、定时洒水、及时清运泥污;针对预拌混凝土生产、矿产资源开采、裸露地面等领域也都明确了具体的防尘要求。下一步,我市将紧盯建筑工地、拆迁现场、预拌混凝土企业、港口码头、主要干道、大型堆场等“重点源头”,依据《条例》规定制定更细致的操作指引。

  三是强化监管手段,提升精准高效“执行力”。有力的监督执法是确保《条例》“长出牙齿”的关键。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构建“人防+技防+联防”的立体化监管网络:一方面,依托全市大气监测站点和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实时捕捉PM10等指标高值区域和异常波动,及时推送预警信息,实现精准溯源和快速处置;另一方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增加晨查、夜查频次,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如防治费用挪作他用、未采取覆盖喷淋措施、车辆带泥上路、拒不安装监控设备等依法从严处罚,情节严重者责令停工整治或纳入失信名单。此外,进一步夯实乡镇(街道)的属地巡查和网格化管理责任,发挥基层“前哨”作用,做到问题早发现、快报告、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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