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对拟任人员丁永辉、潘德江、熊金林、吴学富、孙火焰、缪元华、虞竹隽、喻志斌、徐红红、邱建明、徐美生、汪元金等同志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现将考试成绩报告如下: 丁永辉92分、潘德江91分、熊金林93分、吴学富91分、孙火焰92分、缪元华93分、虞竹隽92分、喻志斌92分、徐红红94分、邱建明93分、徐美生95分、汪元金92分。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2017年2月24日 |